經嚴格履行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編制程序,《中山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已于近日印發(fā)公布。目錄涉及7個超高層建筑建設規(guī)劃、1個流動人員積分入學管理制度,將按照實際情況嚴格落實好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決策程序。
近年來,中山在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13號)和《廣東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guī)定》(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88號)等規(guī)定的同時,不斷加強重大行政決策的制度規(guī)范和健全,于2022年啟動對原《中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規(guī)定》和《中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guī)定》的修訂,并分別于2023年3月1日和2023年3月30日起正式實施。對這兩項制度的修訂,將更好地推動行政權力規(guī)范運行,提高政府重大行政決策質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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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
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
編輯? 曾淑花? ?二審? 魏靜文? ?三審? 徐小江
記者 黃靖怡 通訊員 陳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