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區(qū)瑞櫻通過遠程開庭調解了三件涉外商事案件,為中外當事人提供了高效、便捷、低成本的糾紛解決服務。
1月25日上午,該院第二十三法庭原本窄小的空間擠滿了當事人,雙方當事人被一件“小事”困擾近二十年,無奈之下對簿公堂。2000年,兩原告共同承包了中山市紡織品有限公司屬下一家店鋪,并各自提供房產作為承包貸款的抵押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物的產權證交由該公司保管。后兩原告還清了貸款本息,公司亦退回產權證,但由于疏忽,雙方均沒有及時辦理注銷抵押手續(xù)。時隔多年,兩原告才發(fā)現問題,但中山市紡織品有限公司已于2012年注銷,法定代表人及股東之一已去世,另一股東身在美國,無法返國配合辦理。兩原告曾為此事往返于多部門,但問題均未得到解決。
兩原告現年事已高,這個案件成了他們多年未結的心事。2021年,兩原告將中山市紡織品有限公司現存五名股東及已去世股東的繼承人訴至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跟案助理蔡家新經梳理案情后認為有調解可能,便向承辦法官匯報情況,并多次與各方當事人溝通、引導搜集證據、指導遠程開庭事宜、提醒提前核酸檢測,使得該案順利遠程開庭。國外當事人及其他到庭被告對兩原告的訴求均無異議,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xié)議。
庭審中,某被告稱還有另外一件案情相同的案件將在兩天后開庭,但當天其兒子需要上班,可能無法協(xié)助其遠程開庭。承辦法官區(qū)瑞櫻得知后,考慮到另案當事人眾多且分散在國內外,如可以一起調解,將減少當事人來回奔波及防疫風險。于是在征得各方當事人同意后,區(qū)瑞櫻著手與另案經辦法官溝通,并立刻聯系另案的原告。
碰巧的是,另案原告為了了解情況,已到達法院準備旁聽本案庭審。萬事俱備,區(qū)瑞櫻決定馬上再次開庭。有了前案的經驗,該案的庭審效率很高,各方當事人都達成調解協(xié)議。自此,半天時間內,困擾各方當事人二十年的三件案件全部了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