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總局局長張茅在9日的記者會上表示,2014年網購數量達到了27898億,達到了社會商品消費比例總額的10%,而且還在快速增長,并稱他本人也網購?!熬W上不是法外之地”,張茅稱,工商總局正在積極推動電子商務法的設立,并要求第三方交易平臺加強自律與監(jiān)管。 電子商務的迅猛發(fā)展,充當起商品經濟與商務活動的“領頭羊”,也讓網購達人成為 “喜羊羊”,可是,假冒偽劣商品也在網購市場找到“滋生地”,迅速繁殖,交叉感染,現已成為網購市場的“頑疾”,并成電子商務健康發(fā)展的“心病”。市場經濟本質上是法治經濟,由于電商發(fā)展速度之快,稍不注意就會“跑偏”,也讓相關法律法規(guī)“跟不上”?!熬W上不是法外之地”,不僅要成為向電商售假的“宣言”,更要成為法治共識。 網購是時代進步的產物,也是時代前進的必然?!熬W購改變生活”,這一點已經越來越明顯,然而,電商的責任與義務尚且很模糊。其實,網購的經濟價值與社會責任不是一對“矛盾體”,完全可以掌握好“平衡術”,做到統(tǒng)籌兼顧。有一點值得提醒,一味地追求經濟價值,就可能疏遠社會責任,讓網購市場藏污納垢;過于勒緊社會責任,也有可能會導致經濟價值的萎縮,讓網購的自由與便捷受損。尋找平衡,尋求“最大公約數”,才是明智的選擇。 網購既然成為“領頭羊”,“法網”就不能“懶羊羊”。缺失量身定制的法律法規(guī)的呵護與約束,電商很可能會“瘋長”,不僅是“虛假的繁榮”,而且是不健康的,也是不可持續(xù)的,就目前來看,已見端倪,或許尚處于“量變”階段,一旦進入“質變”,后果將更嚴重。網絡交易,必須做到“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網購與“法網”聯網越早越好,基于對消費者權益的法治保護,基于電商自身的健康發(fā)展,也基于讓市場更好地發(fā)揮決定性作用。 兩會進行時,網購問題成為熱點話題,將有利于形成社會共識、政治共識與法治共識。有人認為,在經濟信息化、全球化的今天,交換進入了信譽交換階段,這是現代市場經濟的重要標志。而法治進步是信譽交換的可靠保證,也只有法治經濟才能給市場提供更多“良幣驅逐劣幣”的機會,讓“良幣”的市場地位提升,讓“劣幣”的市場空間萎縮,更加有利于市場的健康發(fā)展與市場尊嚴的捍衛(wè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