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商、微商蓬勃發(fā)展的時代,開網店、微店不足為奇,可您聽說過市委書記開微店,在朋友圈里推銷本地特產的嗎?近日,敦化市委書記唐文忠就在自己的微信上開了“唐文忠的小店”,為敦化官方直營的土特產品店“大德敦化人人店”代言,并號召朋友們成為自己的分銷商。小店開張不到一個月,已經有28個分銷商,這28個分銷商又發(fā)展了80多個三級分銷商,不到一個月售出商品近萬元。(11月16日《新文化報》) 書記開網店,在微博、微信、朋友圈幫助政府銷售當地的土特產。這樣的舉動,在很多人看來是務實的作風,能夠促進當地土特產的銷售。的確是這樣,“書記網店”真的遵循市場規(guī)律,自然問題不大??墒?,也不得不看到存在的問題。 “書記網店”是幫助政府推銷土特產的。這牽涉的問題就是政府經銷商品是否合適?當地政府投資1000萬元建設了一家土特產銷售中心,說白了這就是政府經商。為了杜絕腐敗問題的發(fā)生,中央已經明確不允許官員經商,甚至對于官員親屬子女經商也是有限制的。不允許官員經商,能不能允許政府經商呢?雖然,在制度上還沒有明確說法,不過我想,政府經商和官員經商有著相似的地方,都可能出現腐敗的問題,權錢交易的問題。 當然,這樣說筆者似乎有點不懷好意了。但是,即使政府經商不存在問題,那么書記開網店賣土特產,時間從何而來?也就是說“書記網店”雖然是以書記名義存在的網店,他未必就能親力親為。大家都知道,為了加強與市民的溝通,地方官員都開通了領導電話,甚至公布了領導手機,領導網上平臺。而實際上,這些載體并不是領導在打理,而是讓工作人員或者是秘書代勞的。很多領導公布的手機號碼都是讓秘書保管的。這就讓問題的解決大打折扣了。領導必然是日理萬機的,讓秘書代勞也是可以理解的。問題是,如果書記壓根就沒有時間打理“書記網店”,那用書記的名義開網店也不合適。 最為關鍵的問題還在于,假如“書記網店”真是書記本人的網店,是否也會滋生腐敗問題?誰能保證在“書記網店”里購物的都是普通的消費者?事實上為了讓“書記網店”效果明顯,書記本人會廣而告之,書記的秘書也會告訴機關單位和商人。這就很可能出現不是普通消費的消費行為。比如,有的官員為了討好書記,就會故意購買商品。比如,有的商人明里是購買商品,暗地里其實是通過這樣的方式行賄。 紅頭文件賣酒、賣煙、賣土特產的新聞一再出現,當政府專門成立一個銷售公司的時候,是不是也會出現行政命令下的“必須消費”、“必須購買”?網店賣土特產是互聯網+ 時代的需要。不過,書記的朋友圈里都是些什么人是可想而知的。他們即使購買土特產,能算是真正的消費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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